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吉林省地级城市大幅进位

日期:2020-07-20

城市信用监测排名是城市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,也是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创建的重要参考依据。2019年以来,我省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不断完善政策、法规、标准,推进省市县三级统建共用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,深入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,在政务服务各领域推进信用记录的查询、核验,有序推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,主动服务推动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,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,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。

在今年1至3月全国地级城市信用监测综合排名中,我省参评的7个城市,6个进入全国前100位,参评城市进入前百位的比率为85.7%,位列全国第3位。综合排名中,白城市第51位(提升210位),松原市第54位(提升207位),四平市第70位(提升182位),通化市第74位(提升169位),吉林市第75位(提升185位),辽源市第81位(提升171位)。在GDP规模1000亿元以下的89个城市中,白城市列第8位,通化市列第15位,辽源市列第17位;在GDP规模1000亿元至2000亿元的95个城市中,松原市列第19位。在人均GDP5000美元至10000美元的131个城市中,白城市、松原市分别列第25和26位,四平市、通化市、吉林市、辽源市分别列第37位、40位、41位和44位。

下一步,我省将着重推进营商环境和信用环境的优化,推进惠民便企信用产品的全面应用,在政务服务领域全面应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,努力让诚实守信成为社会风尚。(记者李抑嫱 张茜冬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