绿盾征信宜昌服务机构承办夷陵区首期企业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会

日期:2019-06-12

《黑龙江省城镇供热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已经施行近一个月了,5月26日,记者从市城管局供热办了解到,经过细致的比对和严格的审核,市区13家供热企业第一年度“红黄黑榜”已出炉,5家企业的信用评价在175分以上,荣登“红榜”;另有8家在120分至175分之间,为“黄榜”企业。

  175分以上才能上“红榜”

  据市城管局供热办主任孙忠军介绍,5月初开始,各供热企业陆续将评价材料报送到市供热办,市供热办组织供热专家,通过对照材料、电话回访、实地走访等方式,对市区13家供热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收集和认定。

  在市供热办,记者看到了厚厚一沓的《城镇供热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细则》,总分为200分。每个评价项目不但设定了相应的分值,还有具体的评价内容和评分细则,将按照供热质量、供热服务、投诉办理、智能化建设、社会影响等8大项、36小项对每个供热企业进行打分。

  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、大庆宝石花热力有限公司、大庆龙唐供热有限公司、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和恒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评定为“优良”,为“红榜企业”;大庆万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、大庆市新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、万德福热力有限公司、兴荣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、金霖物业有限公司、大庆华深热力有限公司、黑龙江暖和热力有限公司和大庆阳光热力有限公司被评定为“合格”,为“黄榜企业”。

  部分企业室温抽测不到位、未实施智能化建设

  “这8大项里,供热质量和投诉办理分值最高,各占50分。此次评价中,一些企业因为室温抽测不到位、用户满意度不高拉低了分数。”孙忠军告诉记者,以供热质量中室温抽测的10分为例,《办法》明确要求,供热期内,供热企业应建立用户室内供热温度抽测制度,主动定期对用户(应以顶层、底层和冷山用户为主)室内温度进行检测。未建立抽测制度和记录的,本项不得分。每月抽测用户量未达到1%的,降低0.1%,扣1分。已建立抽测制度和记录的,主管部门对抽测记录进行抽查,每个供热期抽查总量不低于100户,抽测记录每出现1处与实际不符,扣0.5分,扣完为止。

  在用户满意度调查方面,《办法》也要求调查用户不低于用户总量的5%,用户满意度不应低于98%。调查用户量低于5%的,每降低0.5%,扣1分;用户满意度未达到98%的,每降低0.5%,扣0.5分,扣完为止。另外,一些企业的运行数据未接入全省城镇供热信息化监管平台,且供热系统、业务办理和投诉受理均未实现智能化,平台监管和智能化建设的11分就无法得到。

  供热企业每年一次“大考”

  记者了解到,供热企业的“成绩”并不是“一次定终身”,而是“每年一考”,评价周期为每年6月至次年5月,每年5月底前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。

  “今后,我市将对供热企业进行分级管理,使评价结果在供热市场资源配置中发挥重要作用,实现供热质量和供热服务水平全面提升。”孙忠军说,供热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将作为行政审批、日常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。“各黄榜企业须对照评分细则,在现有规模基础上,大力提升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。被评为红榜的企业,政府会优先予以项目、资金支持,在调配供热区域时优先考虑,促进优秀企业健康发展。”

  今年我市没有分数低于120分的“黑榜企业”,据了解,在每个评价周期中,一旦有企业不及格,就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,责令限期整改,调减企业供热区域。连续两年进入黑榜的供热企业,将被依法依规吊销企业《供热许可证》,清出大庆供热市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