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州集中打击涉嫌犯罪“老赖” 顽固老赖将面临刑责

日期:2014-07-12

  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,甚至隐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,顽固的“老赖”将面临刑事处罚。昨天,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,全市法院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,确保符合条件的案件在2015年1月底提起公诉,3月底前宣判。

  全市已初步排查出需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226件看看都有哪些“老赖”会“中枪”

  郑州开展集中打击“老赖”专项行动

  11月5日,最高法、最高检、公安部联合下发《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、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》。

  昨天的发布会上,郑州中院党组成员、执行局局长赵培伟介绍,根据“两高一部”的要求,即日起至2015年3月,全市法院、检察机关、公安机关将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。

  专项行动主要针对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妨害公务罪,非法处置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。

  赵培伟表示,根据“两高一部”的要求,要将犯罪线索在11月底前移送公安机关。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审查,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3日内立案并及时侦查取证、抓捕犯罪嫌疑人。检察、公安机关确保符合条件的案件在12月底前完成移送审查起诉、在2015年1月底向法院提起公诉,法院及时审判,确保2015年3月底前宣判。

  郑州已排查出226件涉嫌犯罪案件

  郑州中院党组副书记、副院长李广湖介绍,近日,郑州市委政法委已下发通知,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做好对相关案件的排查和相关人员的甄别,将有关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。

  赵培伟称,目前全市法院已初步排查出需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226件,下一步将对涉案人员集中采取拘留移送措施,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哪些“老赖”会被追究刑责?

  什么样的“老赖”会被追究刑事责任?赵培伟介绍,我国刑法专门设置了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根据相关司法解释,凡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,就构成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:

  1.被执行人隐藏、转移、故意损毁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、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,致使判决、裁定无法执行的。

  2.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、转移、故意损毁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,致使判决、裁定无法执行的。

  3.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,拒不协助执行,致使判决、裁定无法执行的。

  4.被执行人、担保人、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,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,致使判决、裁定无法执行的。

  5.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情形。

  根据刑法规定,犯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
  案例

  43份判决书他都拒不履行

  被执行人郜某因向王某等40余名养猪户收购生猪后拒付货款,被王某等人诉至巩义市人民法院。

  经审理,巩义市法院、郑州市中院先后下达43份判决书,判令郜某等人返还欠王某等人猪款147万余元。

  判决生效后,由于郜某等人未能自觉履行还款义务,上述案件先后进入执行程序。

  在执行期间,法院依法于2012年11月20日向郜某等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财产申报通知书,后郜某仅履行6200元,其余还款义务拒不履行。

  经查证,在执行过程中,被执行人郜某仍从事生猪收购业务,并使用他人银行账户进行资金往来,将资产隐匿,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,40余名养猪户的损失无法追回。法院遂将案件移送巩义市公安局立案侦查,后由巩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。

  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郜某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,在有能力履行的情况下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。9月28日,巩义市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判处郜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。